专利授权公告的正文是什么?
三种专利文本简介
1.专利申请文本
申请文本是指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时提交的文本。一旦专利申请被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确定专利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并确定专利申请文本。
2.打开文本
发明内容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开文本,是指申请文本通过初步审查后,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布的文本,公开文本上标明公开号和日期。
(二)实用新型的公开文本
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是初步审查制度,其公开文本上标有授权公告的编号和日期。
3.授权公告文本
授权公告文本,是指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符合授权条件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授权决定并予以公告时公布的文本。授权公告正文中的权利要求可能因各种无效宣告程序而发生变化,最新的法律状态以专利登记簿中的记载为准。
那么这些文字有什么区别呢?简单来说,申请文本就是你提交给专利局的原文,而公告文本可能是你为了克服申请文件的缺陷而主动或被动修改的文本。授权文本这是申请人与审查员博弈最终确定的文本。当然,以上三种文字可能完全一样。
三种专利文本的法律效力
1.申请文本是指最初提交的申请文本,其显示的范围是专利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范围”,作为判断修改是否超出范围的依据。
2.公开文本可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所称的现有技术,是公众可以获得的文本。对于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至专利授权公告之日止处于“临时保护”阶段。
3.授权文本,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的规定,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即授权公告之日至专利权终止之日之间,可能发生专利侵权。
以上是三种专利文本的定义和作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在具体的权利诉讼中,在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时,以最终有效的文本为准。《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第十一条具体规定如下: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权的专利文本或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作为审查决定和相关确认行政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