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和法院谁更厉害?

为什么楼上那位同志的故事和我知道的相差那么远?

我一直在法院,现在是检察院的检察官。我所知道的和engotong的说法完全不同:

如果你性格开朗,沟通能力强,其实可以去检察院和法院,同样适合。

法院工作特点(主要指法官):接触案件类型多,民事行政刑事案件都可以接触,对法律技能要求比较高。如果是从事专业领域的民事案件(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或知识产权纠纷),还需要具备专业领域的知识。但其与法官的协调沟通能力并没有检察院要求的那么高,因为法官主要是听取双方的陈述,然后在中间进行判断,他们的工作也主要是开庭和审阅案卷,所以即使是性格比较安静的人也能胜任法官的工作。

检察院(主要是检察官)的工作特点:接触的案件类型比较单一,以刑事案件为主。当然,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部门是可以接触到一些民事案件的,但是数量和种类远不如法院。检察院公诉科有很多女生(我们称之为“母诉”)。因为要直接面对辩护律师和被告人,所以基本上要求性格开朗,有煽动性,也要求口才比较突出。在这方面,一个法官不需要具备这些人格特征。另外,公诉部门的女生要有较高的协调能力,因为有很多事情需要靠个人能力去协调处理侦查部门(海关、公安和自侦部门)和法院。

一般来说,法院侧重于专业理论基础水平,检察院侧重于个人协调沟通能力水平。所以就楼主而言,可能其实更适合做法官。

最后,提到所谓的待遇,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楼主,同一地区同级检察院和法院的个人收入应该是一样的。差别只是福利待遇,但就我所在的广州而言,同级别的检察官和律师收入福利差别不大。但是同一个地方不同级别不同区之间收入福利差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