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包括哪些部门?

司法系统包括三个主要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1.司法机构:

司法机关是指负责审判和执行法律的机构,主要包括法院系统和相关的司法行政机构。法院系统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监督全国法院的工作,保证判决的统一正确执行。高级人民法院是各省的最高审判机关,负责监督和管理省内下级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处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案件,以及其他具体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当地的一般民事和刑事案件。此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如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

2.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最高检察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检察机关的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本辖区的检察工作,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检察监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军事检察院负责军队中的法律监督。

3.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的执法机关,主要包括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调查和打击犯罪。

公安机关还承担一些行政职能,如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公安机关与司法系统日常警务密切相关,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提供协助和支持。

4.其他相关机构:

除了上述三个主要部门之外,司法系统还包括相关的行政机构和专门机构。比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和监督司法机关的行政事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向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警察是司法机关的执法力量,负责维护法院的安全和秩序。此外,还有一些专门机构负责特定领域的司法工作,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