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基础工程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过硬、胜任各类科学教育培训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要、符合教育训练科学化要求的教材和教学方法。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场所和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为科学开展教育培训提供基础条件。
措施: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特别重视县及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师范院校开设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建立有效的科教合作机制,促进科学教育的发展。动员和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
——加强科学教育和志愿者培训。发挥老科学家教授协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离退休科技人员、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科学教育培训。发展青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推进科学课程的完善和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和教学方法。注重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习方式的转变。
——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的科学教育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和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教材的编写和视听教材的开发制作。
——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地区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和图书馆,充实实验仪器、教具、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学设备,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强化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培训职能。
——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社区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科普场所开展科普教育和培训。建设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任务: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围绕科学发展观的宣传贯彻,创作了一批紧扣时代脉搏、符合市场需求、大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推向国际市场,改变了科普作品“单向引进”的现状。
——整合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国科普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原创科普作品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支持和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将科普作品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科技研发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和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
——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科普、科技、教育、媒体的有效合作,引进国外优秀作品,借鉴国际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推动我国科普创作整体水平。
——整合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教学展品、文学作品、图片、科普志愿者等科普信息,建设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推广、演出、展播、展示优秀科普作品,扩大科普信息资源范围。根据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写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并以公众易于获取的方式送达基层。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充分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众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任务:
——加强各种媒体的科技传播。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类报纸的科技栏目数量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栏目都有较大增加。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频道和栏目的制作传播质量,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专版和科普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形成一批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
——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培育和扶持一批对网民有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虚拟博物馆和科技馆。措施:
——鼓励和支持“科技博览会”、“科技之光”、“科普大篷车”等电视科技栏目进一步提高质量,使之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精品。选择和扶持一些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
——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促进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建立符合市场和大众需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和先进编辑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编辑、出版质量。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支持农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出版物发行。
——提高各类媒体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引导公众科学应对突发事件。
——研究开发网络科普新技术、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性、动态性、互动性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生动活泼的科普教育和游戏软件。任务: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改革和更新现有科普设施,丰富内容,改善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发挥科研基础设施资源优势,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前提下,建设一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科普场馆。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至少有1个大中型科技馆,常住人口1万以上的大城市至少有1个科技馆。国家科技馆接待能力大幅提升。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和利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强化未成年人校外活动综合场馆的科普教育功能,有条件的市(地)、县(市、区)可建设科技馆等专门科普场馆;在部分市(地、州、盟、县)配备科普大篷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城乡社区和学校,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措施:
——突出社会公益,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制定科普设施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规定,规范科普设施建设和管理。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公共投入。
——改造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功能;推出和发展符合公众需求的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社区科普设施服务老年人的功能,为老年人学习、娱乐、生产提供条件和机会。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优惠措施。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和资助;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鼓励科普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总数由目前的300多个增加到500个,省部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总数由目前的1000个增加到2000个,定期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等场地和设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向社会开放R&D机构和生产车间。
-培育科普展览和展品市场,促进设计和制作的社会化;制定技术规范和设计生产机构资质认定办法;选择和扶持一批设计生产机构,提高设计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