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窝工费损失怎么算?

死工损失是指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条款进场后,因设计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死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内容包括:停工期间现场施工机械的驻场费,停工期间现场工人的工资,周转材料的维修摊销费。

施工机械损耗:定额中机械台班停滞费*停滞台班数量;

工人停工损失:每工单价(25元)*停工总天数,然后停工工资总额的30%作为管理费;

周转材料的损失可以据实结算。

根据上述规定,停工损失费用之和仅作为税金计算,其中,机械停滞金额和工人停工总天数应从法定节假日中扣除。

下图右上角是现场降速的照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计算。”

3.1实际上,上述司法解释只规定了一种赔偿方式,即定额赔偿方式,实行一次性支付赔偿。

3.2一次性丧葬费补偿是指根据标准确定补偿金额。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六个月的赔偿金。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确定。

参考资料:

二级建造师的管理与实践: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