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的人才引进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1.学历:具有以下三种学历的人,可以查询自己的学历(在满足全日制学历的前提下),然后根据不同学历对应的不同条件申请落户广州。

(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广州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可直接进入深圳市广州南沙区工作;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者,可直接申请进入广州市南沙区工作;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广州市南沙区户籍。

二、积分入户:

(一)年龄小于45周岁(18-45周岁);

(2)在广州购买社会保险累计年限达到4年(不要求连续购买,但累计年限必须加起来达到4年);

(3)持有广州市居住证,即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

(4)积分系统中核定的积分分值达到100或以上。

三、户名:

(1)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广州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者,可直接申请落户广州市南沙区;

(2)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广州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可直接申请落户广州市南沙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与监督者同住的人为一户,监督者为户主。一个独立的家庭,由我当家。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户口* *设立分户或单独户口。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籍。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其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