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的律师王飞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是什么造成了冤案?

说到这个问题,就要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

1993 10.24,这一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极其普通的一天,但是在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黄陵乡张家村却发生了一场悲剧。村里的两个男孩被杀害后抛尸水库,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调查。

6月3日,1993,11.0993,11.04,在接受警方讯问期间,张玉环做了两份笔录,承认自己杀了人,但在6月1994,1.04的审讯过程中

张玉环于1995年10月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犯故意杀人罪。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如下: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张玉环不服判决,因此提出上诉。同年3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驳回原判,发回重审。

2001,11,被驳回的案件经南昌中院再审,仍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维持二审判决,判处死刑。三次审判后,张玉环再次上诉。

2001 11,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上诉、重审和重新上诉后,张玉环并没有放弃最后的上诉。在多年手写诉状后,他在家人的支持下向各个司法部门申诉。

这样一直拖到2017年8月,张玉环再次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诉讼。

2065438+2008年6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查。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原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审判长在法庭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用作作案工具的麻袋、麻绳被发现与本案、与张玉环无关;原审认定被害人划伤张玉环手背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书,只能证明该划痕是可以形成的,不具有排他性;在原审认定的第一案发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未发现、提取与本案有关的微量物证;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明显矛盾,其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本案中,除了张玉环的有罪供述,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犯罪,间接证据也不能形成完整的链条。原审所依据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切、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张玉环不能被判有罪。我院采纳了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无罪释放张玉环的意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撤销原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由此可见,当时办案部门存在刑讯逼供的事实暂时不清楚,但当时的办案方法与今天大相径庭。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直接定罪应该是这种冤案形成的具体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