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合伙和特殊普通合伙有什么区别?

前者是特殊的普通合伙,后者是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的特殊之处在于,虽然普通合伙人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普通合伙人都有,只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责任范围不同。参见《合伙企业法》第57条:

合伙人或者若干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和合伙企业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其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