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套激励政策

一.政策基础

1,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号[2065438]);

2.关于做好2022年产业发展支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二,支持范围

(1)2022年第一套(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部件的认定和授牌。

年济南首家R&D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部件企业。

2.首台(套)技术设备按首销合同额10%奖励,关键核心部件按首销年度合同额10%奖励。

(二)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奖励。

年以来,第一家(套)未获得山东省和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R&D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企业。

2.首台(套)技术设备按首销合同额10%奖励,关键核心部件按首销年度合同额10%奖励。

(3)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奖

自2008年5月起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公告的企业。

自2008年5月起获得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资质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1)2022年第一套(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部件的认定和授牌。

1.申请人注册地在济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产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的重大突破。具有技术含量高、装备价值高、带动作用强、附加值高的特点。整机性能、关键技术和核心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设备先进水平。

3.产品名称应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标准。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所有权依法归申报企业所有。

4 .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检验机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证书;国家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奖励。

申请人注册地在济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3)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奖。

申请人注册地在济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第四,政策激励

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部件的,按产品首销合同额分别奖励R&D单位和用户单位10%,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加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支持力度,对每一款公布车型给予654.38+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