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抵押贷款成功的条件

法律主观性:

专利被授予后,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出售、赠与或抵押,也可以将专利权以固定价格投资入股,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因此,专利权是可以抵押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从银行获得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新型贷款业务。但专利权由于其固有的无形性、时效性、地域性和法定授权性等特点,增加了影响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不稳定因素。首先,专利权是典型的无形财产,是一种信息,因此专利权质押的设定不需要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其次,专利授权后可能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因未按时缴纳年费或专利权到期而导致专利终止的风险。再次,专利权质押的客体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其中专利权质押的客体多为发明专利,而发明专利的客体本质上是深刻的技术方案,其专利权的价值难以评估。最后,专利权质押是一种优先权。如果专利质权人逾期未还清银行贷款,银行可以实现专利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但专利权对技术和设备的要求较高,实现质权仍有一定难度。有时,质押的专利权甚至可能因为缺乏专利交易市场而一文不值,严重危及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益,甚至可能导致银行的贷款无法收回。专利权是独占权,除非授权他人使用,否则就构成侵犯专利权,此时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往往专利权的保护也是有一定期限的。发明创造的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最长保护期限仅为10年。但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保护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专利权的授予日开始计算。

法律客观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六)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