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的六个必须是什么?

第一,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1.禁止传播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意见,禁止发表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决定。

2.禁止制造和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政治谣言和言论。

3、不准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面前,态度暧昧,消极回避。

4、不准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5、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中,有所取舍、有所打折扣、有所不为。

6、不准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或利用宗教煽动暴乱。

7.不允许封建迷信活动。

8.不得参加非法组织或组织、策划、鼓励、支持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

9、不准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

10,不准收听收看外国和境外反动广播电视节目。

第二,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11.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搞“一言堂”,或者一意孤行,唱独角戏。

12,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与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13,无无原则纠纷,不团结,或拉帮结派,小山头,小圈子,小帮派。

14,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5,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职务,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无组织活动。

16.不得擅自传播重要敏感事项,不得在网络媒体上谈论、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在政府网站和互联网上发布涉密或敏感信息。

17,不得采取骚扰、纠缠访问等非正常手段维权,不得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诽谤他人、恶意炒作。

18.不得办理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不得擅自出国或出境,不得擅自延长出国期限或变更路线。

19.禁止在干部职工考试、录用、聘用、考核、评定职称、晋升工资、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非法谋取利益。

第三,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20、不准与民争利,以任何形式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占群众的各种物质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21,在遇到紧急情况或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不允许临危退缩和救而不救。

22.不得阻挠、压制群众的检举、控告,不得将检举、控告转交或者泄露给被检举、控告人。

23、不准以生硬的态度对待群众,多嘴多舌,对群众对应的事情,推三阻四,拖拖拉拉,互相“踢皮球”。

24、不准执行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平、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拖欠人民群众的钱,克扣人民群众的财产,“打白条”,做假账。

二十五、不准违反规定,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款,摊派费用。

26.不准到基层调查研究讲排场,搞超规格、超标准迎送接待。

四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7.不准占用工作时间或用公款从事与个人爱好有关的活动,不准未经批准兼职担任秘书长以上的社会组织(包括境外社会组织)领导人和社会组织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准从社会组织领取任何报酬。

28.未经批准不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庆典、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29.不准违反上下班纪律,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擅离岗位。

30、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准离开黄金。

31.工作日或公务活动期间不允许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2.不得在工作时间、工作日午休和出差期间参与打牌、麻将等相关活动。

33.工作日午餐和出差不准饮酒,在基层工作不准接受宴请和夜宵。

五、要严格遵守生活纪律。

34、不准利用婚丧喜庆、子女上学、乔迁、生日等事项办大事,借机敛财。

35、不准传播“黄色”信息和其他低俗文化。

36、不准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保持正当关系。

37.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38.领导干部不得组织人员自费饮酒,不得与同事、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一起饮酒,不得在参加其他私人聚会(休闲活动)、自费活动时失态或劝酒、醉酒、酗酒,甚至酒后驾车或闹事。

六、必须严格遵守廉政纪律。

39.个人或者个人不得以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40、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屋买卖、民间借贷等市场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41.不准用公款吃喝、旅游或变相旅游,也不准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42.不准用公款搞探亲、送礼、宴请等活动,包括用公款购买月饼、粽子等礼品,以及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鲜花、食品等年节礼品(慰问困难职工除外)。

43、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的,也要提倡节俭)。

44.不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包括引进资金、项目后按一定比例或标准发放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或以工会、学会、协会名义滥发钱物。

45.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不得在同城公务活动中安排接待。

46、不准在工作餐中安排酒水,或在全市公务活动中提供香烟。

47.不得安排无实质性内容、公务目的明确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旅游活动,不得安排无实质性内容、无实际需要的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

48.不准违反规定新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不准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楼和办公用品。

49、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重大项目投资等重大经营活动。

50、不准干预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或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

扩展数据:

除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也要由人民赋予,由人民使用。作为党员中的领导干部,无论担任什么职务,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应该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要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做到“不为微利诱惑所动,不为五色迷惑所眩”,真正把好权为民所用,用好权,全心全意为党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也要做到敬畏的本分。有什么样的权力,就有什么样的责任。没有权力,履行职责就会失去活力;没有责任,权力的运行就会成为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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