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哪个部门有实权?
市场监督管理的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权利。
市场监管总局的权利和职责:
1.负责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则、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食品安全强国、标准化强国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相关责任: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对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价格违法收费、不正当竞争、非法直销、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和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消协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装备质量监管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