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规定的四项基本任务是什么?

《海关法》明确规定海关有四项基本任务,即海关监管、海关征税、缉私和海关统计。中国海关还承担保税监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口岸管理等主要职责。海关监管是指海关监督管理海关行政执法活动的总称。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及其他物品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程序,依法实施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活动的一种行政管理。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是海关的另一项重要任务。海关征税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税收征收工作包括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目前海关征收的进口环节税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打击走私是海关为确保监管和税收任务顺利完成而采取的保障措施。缉私是指海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为发现、制止、打击和综合治理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沿海、边境地区的走私活动而实施的一项查处活动。海关统计数据的编制是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其他经海关批准的报关单证的收集、整理和加工为基础的。以实际进出口货物为统计分析对象,对进出口货物的品种、数量(重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国内目的地、国内货源、贸易方式、运输方式、通关方式等项目进行统计综合分析,全面准确反映。我国海关的统计制度规定了进出口统计的项目,即出境后实际增加或减少国内物资存量的货物,纳入海关统计;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出境物品,应当纳入海关统计。对于一些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不排除统计,但根据我国外贸管理和海关管理的需要,实行个别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