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所负责什么?
1.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商业常驻代表机构等提供指导。要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 * *共享机制,依法发布和* * *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综合监管执法。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进统一市场监管。重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管理市场监督的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反垄断法的统一实施。全面推进竞争政策落实,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3.要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活动。指导国外反垄断法应诉。负责国家反垄断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管。
4.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组织指导查处价格违法收费、不正当竞争、非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广告活动。指导和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5.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结合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装备质量监管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控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监督和抽查。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组织和实施。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承担纤维质量监督。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的通知。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适用执法文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