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征地补偿,旱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平均每亩菜地补偿654.38+0.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平均每亩菜地补偿654.38+0.56万元;

3.征用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654.38+0.38万元;

4、征用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为654.38+0.36万元;

5.库车集、荒山、荒地、荒滩、废沟、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6.建筑物地上物补偿标准为建筑物每平方米3300元;夯砖混凝土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房补偿每平方米1900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旧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