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二)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础秩序的责任。负责起草专利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实施专利管理政策的措施,制定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制度和办法,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三)负责知识产权的涉外协调,开展专利工作的联络、合作和交流活动。
(四)制定全省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定专利工作计划。负责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负责专利统计。
(五)组织实施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认定标准,并报管理机关审核。组织实施侵犯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判定标准。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监督和管理的政策措施。
(六)组织专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按规定组织制定相关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
(七)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委托,受理专利申请,归档专利许可合同,复制专利登记簿。
(八)承担省政府和省科技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