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有什么要求和资格?
1.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申请认定的企业应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2.说明:同一企业必须在同一批次内完成一次性申报,不允许跨批次办理不同业务。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和副本),副本加盖骑缝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号装订成册(装订成册),并在书脊注明公司名称和申请年份。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从事下列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R&D、生产、销售或技术服务,仅从事商品销售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一)电子信息和软件;
(二)生物工程、药物和医疗器械;
(3)新材料;
(4)光机电一体化和先进制造;
(5)环境保护;
(六)新能源和能效;
(7)航空航天;
(8)现代农业;
(9)地球、空间和海洋工程;
(十)核应用;
(十一)运用先进技术和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十二)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易、工业设计等服务;
(十三)与上述领域相匹配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深圳经济发展特点的其他高新技术产品。
第六条高新技术是指符合本认定条件第五条规定的领域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产品:
(一)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经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
(二)经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质量合格;
(3)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七条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一个会计年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且符合下列量化要求之一:
1多项发明或植物新品种;
2.2项以上实用新型;
3.有3项以上不单纯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设计或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R&D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对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支出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R&D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8%以上。
对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5,438+00%以上,其中R&D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6%以上。
企业注册未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五)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
(六)具有相应的研发、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七)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
扩展数据
在线处理流程:
1.应用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
通过本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档原件,将《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连同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或选择快递物流方式)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2.接受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提交(或选择快递物流方式)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人员现场核对网上电子材料后正式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
回顾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创新委领取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书面核查(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资源配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市科技创新委高新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拟定认定名单,经分管委领导审核后,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市财政委员会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办公室审定的资助方案提出审查意见。
4.同意
市科技创新委高新处决定在所有评审环节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评审决定。
5.了结此案
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市科技创新委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的,由市科技创新委公布名单,市科技部门和市财政部门颁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未通过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
6.交付
申请人应按约定方式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除了网上申请,申请人还可以通过窗口申请。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网页链接)。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济社会政策?
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