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知识产权涉及新思维中的法律权利。一般知识产权是国家授予个人的一种权利,在一定时期内受国家保护,以阻止他人未经授权对其“占有”进行商业使用。传统知识产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实用新型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原产地标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2.著作权以及与其相关的邻接权,包括文化、音乐、艺术、摄影、电影摄影的功能。如何加强对这些传统产权的保护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重点之一。还有一部分有争议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1)药品的专利授予和特殊限制问题;(2)计算机程序不受保护的问题;(3)工程基因产品能否申请专利;⑷角色出售权的保护;(5)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权利是否应限于制定的密码设计或是否应扩大计算机程序的“外观和感觉”;[6]晶圆分布图及半导体晶圆产品设计;(7)制止不正当竞争的内容和范围等问题,国务院于201165438年10月5日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会议,国务院于20165438年10月5日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即日起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会议。用半年时间开展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是中国政府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又一重大举措。再次表明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信心。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迅速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这一体系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程,成就来之不易。但是,必须看到,知识产权保护还不适应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在一些地区和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阻碍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的意识不强,很多商标和版权在海外受到了侵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科技创新需要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营造创新的社会氛围,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保护伞。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创造性劳动、鼓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重视并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更大进展。保护知识产权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既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各自领域的突出问题,遏制大规模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又要着眼长远,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政策和制度,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大幅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