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属性是什么?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它的存在只会因法律保护期届满而导致专有财产与社会财富的区别,有形交付与法律惩罚无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如下:
1,无物理控制的占有。因为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占有一定的空间,所以人们对它的占有并不是一种真实具体的职业,而是一种知识和经验。
2.没有有形损失的使用。智力成果的公开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因为智力成果必须向公众进行宣传和公布,人们可以从中利用相关的知识,并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可以被几个主体所利用。
3.智力成果的有形交付不会有事实上的惩罚和法律上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