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属性是什么?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它的存在只会因法律保护期届满而导致专有财产与社会财富的区别,有形交付与法律惩罚无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如下:

1,无物理控制的占有。因为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占有一定的空间,所以人们对它的占有并不是一种真实具体的职业,而是一种知识和经验。

2.没有有形损失的使用。智力成果的公开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因为智力成果必须向公众进行宣传和公布,人们可以从中利用相关的知识,并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可以被几个主体所利用。

3.智力成果的有形交付不会有事实上的惩罚和法律上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