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什么有关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适时修订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法规。及时做好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和地理标志的立法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立法衔接,增强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对外贸易、科技、国防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
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系。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公共服务。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推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选择一批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鼓励大众发明和文化创新。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
知识产权的三层含义是什么?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类的智力成果,有人称之为精神(智力)输出。这种产出(智力成果)也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形财产,但不同于属于实物产品的无形财产(如电力)和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它是人类智力活动(大脑活动)的直接产物。这种智力成果不仅是思想,而且是思想的表达。但它不同于思想的载体。
(2)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进行排他性使用,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被归为物权。
(3)权利人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个方面是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的。因此,知识产权不同于相邻权(主要是非经济利益)和财产权(主要是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和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鼓励和帮助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进行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