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利无效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专利权人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相关证明文件及其所依据的事实。

1,程序启动无效。无效程序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随时开始,可以持续到专利权终止。

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通过形式审查并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后,将组成合议庭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审查。

3.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合议庭经审查,作出了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决定。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决定有三种:一是宣告全部专利权无效,二是宣告部分专利权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4.后续司法救济程序。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布专利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