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批的程序是什么,专利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1.什么是专利审批程序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际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因此只有三个阶段。1.已经详细说明了专利申请受理阶段的工作。2.在初步审查阶段,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专利申请自动进入初步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前应当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应当按照保密程序办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应当在初步审查前给予申请人三个月的时间对申请进行积极修改。初步审查是指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审查下列事项: (一)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或者(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专利局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陈述意见或者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认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该申请将被驳回。具体而言,应当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主要包括审查申请内容①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众利益;(2)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3)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含量,不能构成技术方案;(4)是否明显缺乏单一性。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需要审查是否与被批准的专利明显相同,是否明显不是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在初审中,还需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①各类文件是否采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申请书的撰写、表格的填写或者附图的绘制是否符合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规定的要求;②应提交的证件或附件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③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设计图或者照片是否符合出版要求。此外,还应审查外国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程序。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逾期未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如果申请人答复后缺陷仍未消除,则驳回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通过初步审查的,发给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被驳回的,直接进入授权程序。因为发明有后续程序,所以初审中对申请内容的审查应该相对宽松。3.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自发出初步审查通知书后,即进入等待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申请将立即进入公布的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审查、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三个月后,说明书在《专利公报》上发表。未提前公布请求的申请,自申请日起15个月后才进入公布准备程序;优先权申请(包括外国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应当自优先权日起15个月内进入公布准备程序。申请进入公布准备程序后,申请人请求撤回专利申请的,该申请仍将在专利公报上公布。申请公布后,申请人获得了临时保护权,也就是说,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费用。应用程序发布后,应用程序中记录的内容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申请人必须注意,该申请在专利公报上公布时的公布号与该专利申请的申请号是两个不同的系列。申请人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手续时,应当使用申请号而不是公布号,因为专利局的所有申请文件都是按照申请号进行编排和管理的,提供申请号有利于快速查找需要处理的申请,同时由于申请号有校验位,万一申请人提供的号码有误,也便于查找并尽快处理。如果申请人提供了公布号,专利局必须通过对照表查找,才能找到要处理的申请,特别是当申请人提供的公布号有误时,一般很难在造成后果之前发现。4.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如果申请人已完成实质审查请求程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2500元),该申请将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专利局将向申请人发送“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未办理实际审理请求手续,专利局将等待申请人办理实际审理请求手续;自申请日起满三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视为撤回。进入实际审理程序的申请将按照进入实际审理程序的顺序等待实际审理。在实际审理中,审查员会在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授权条件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首次审查回复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4个月)。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经过至少一次答复或者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驳回申请。由于实际审判的复杂性,审查期一般需要1年或更长时间。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修改陈述后缺陷已经消除的,审查员发出授权通知书,该申请按要求进入授权准备阶段。5.在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已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审查员应当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授权登记。授权审查员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并对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项目进行校对和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和注册通知后,应当在2个月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注册手续。申请人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当年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年费。发明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年度申请维持费,当年授权的除外。期满未缴费的,视为未注册。逾期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费用的,专利局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记载于专利登记簿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专利公告之日起生效。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或者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二、申请专利的费用是多少1。申请专利代理时,申请人需要缴纳代理费和公务费。2.代理费的数额由申请人根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度和工作量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3.官方费用是支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第一笔正式费用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金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5.为了获得和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几年内向专利局缴纳每年的专利费和其他费用。6.对于确有困难的申请人,专利局可以减免一定的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年费)。申请人为组织的,上述费用可减免70%,申请人为个人的,上述费用可减免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