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依据和证明材料有哪些,需要详细说明?

判断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主要判断标准是:产品、服务、样品、样机。

产品:公司自主研发、生产或委托生产的产品,只要具有知识产权就可以计,同一产品多次销售只能计一次;

服务: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等4项技术合同,开具地税服务发票的,同类技术服务合同只能计一次;

样品和样机:区别在于样品只是一个单一的不可分解的物品,比如打印机里的墨盒,电脑里的硬盘;原型是由很多物品组成的类似机器的装置,比如打印机、电脑、医疗器械等等。因为正常的生产企业在流水线的每一个阶段都会产生结果,这时候就需要对结果进行测试或者检验,提供第三方报告。这里,有必要提供测试/检查报告、样品和原型的立体照片。

提供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数量:近三年提供产品、服务、样品、样机(可为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样品、样机图片等检测报告、验收报告、查新报告、新产品证书、客户反馈意见、国家科技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转化5项以上的,得a分(25-)

俗话说“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我的技术转化中心是专注于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发展的一站式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