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民事案件变更的法官

负责简化民事案件的法官可以更换。民事法官的角色是多变的,有时他是“铁面包公”,有时他又成为“老和事佬”。有时像个叙述者,有时又像个有爱心的人。民事纠纷从邻居之间的琐事纠纷到跨国公司之间的巨大纠纷,从夫妻吵架到高科技知识产权纠纷,不一而足。有时候,一个民事法官会为了一个案子而索然无味,坐立不安。有时候半夜,他会兴奋地突然想到一篇说服当事人的演讲稿,写一本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法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法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