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酒店需要哪些法律文件?
开酒店需要办理公司执照,需要提交户籍证明、职业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到辖区工商所登记。
卫生、环保、消防也要审批。记住,要去防疫部门办卫生许可证,然后才能办营业执照。并且确保你所有的员工都拿到防疫部门的健康证,这样才能上岗。有些地方,店家要注意,政策不允许开餐馆。
还有就是厨房房间不能小于8平米。小于8平米的,不批证!
我不知道你在哪里。这里有一个地方法规供参考: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供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对娱乐场所的发展实行规模控制、合理布局的方针。
本市提倡健康、普及的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和培育具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精神的文化娱乐活动,培育和发展农村文化娱乐市场,限制不宜发展的娱乐项目,依法打击娱乐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条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管理娱乐场所。
第五条下列区域不得设立娱乐场所:
(1)东、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建国门至复兴门)。
(二)中央党政军等主要机关200米范围内。
(3)大学、中学、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
(四)居住建筑内(包括商住楼)。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设立娱乐场所的区域。
第六条下列场所不得设立电子娱乐场所:
(一)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
(2)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
(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
第七条申请设立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市级以上党政军等机关、县级以上医院200米范围内的歌舞娱乐场所、电子娱乐场所的, 申请人应当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连续三次公告设立娱乐场所的意向,上述范围内的机关、医院未提出异议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30日内予以受理。
第八条设立娱乐场所,其营业面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二)台球厅营业面积65438±000平方米,球台间距不小于65438±0.5米。
(三)电子游艺厅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设立除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二)场所内的灯光、音响必须符合文化部颁布的技术标准,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文化技能。
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三)娱乐场所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要求配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
第十条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简历和学历证明。
(四)组织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五)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六)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和音像制品的来源、数量。
(七)歌舞娱乐场所灯光音响检测资质证书。
(八)场地位置图和平面布置图。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地建筑安全证书和工地平面图。
(二)消防检查证明。
(三)场所大型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证明(指迪斯科舞厅、大厅内的大型特种设备)。
(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条例》第十条所列情形的证明。
(五)文化行政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
(6)工作场所安全制度。
第十二条下列经营单位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限制:
(1)星级酒店和餐厅。
(二)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或写字楼,以及集歌舞、电子娱乐、台球等娱乐项目为一体的综合性娱乐服务场所。
第十三条申请设立娱乐场所,申请人必须持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到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不合格的条件给予书面答复。申请人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经营单位中设立娱乐场所的,应当另行申请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娱乐经营单位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公司出具的从业人员登记表和保安人员信息。
(二)营业场所火灾和公众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第十五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演出,必须符合国家营业性演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歌舞娱乐场所必须设置在显著位置;电子娱乐场所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非法假期的标志。对未成年人年龄有异议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未成年人在法定节假日进入电子娱乐场所,必须有成年亲属陪同。
前款所称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际儿童节、国庆节和周末。
第十七条电子娱乐场所使用的型号、模型、电路板由区、县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电子娱乐场所增加或者更换型号、模型、电路板的,自增加或者更换之日起3日内报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未经审核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凌晨2时;特殊情况经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守《条例》和下列规定: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定额标准为每2平方米歌舞厅1人。
(二)保安人员数量按该场所核定的定员的一定比例配备,定员不足100的,按保安人员配备。
不少于5。
(三)娱乐场所设置的包间、包厢,应当在门上安装高度适当、面积不小于0.2平方米的透明窗,能够显示室内整体环境,不允许设置内部锁、套间和卫生间;设置长明灯,而不是可调灯。
(四)禁止在歌舞娱乐场所以喝酒、跳舞、唱歌等形式从事有偿陪侍活动。
(五)电子娱乐场所不得给予消费者金钱、彩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一条向娱乐经营者出租场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宣传教育承租人遵纪守法,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火、防盗和预防治安案件工作。
(2)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包庇、纵容。
第二十二条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对娱乐场所的审核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第二十三条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擅自设立娱乐经营单位的,或者娱乐经营单位违反《条例》规定情节严重,必须立即予以制止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可以暂扣其非法经营所使用的设备、器材,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扣留设备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
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延长营业时间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654.38+0万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放任、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由公安。
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仍继续经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娱乐经营单位违反《条例》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自吊销执照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办原经营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受聘从事娱乐经营活动。
第二十八条各级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或者为违法行为人提供信息、提供保护或者包庇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郊县设立的娱乐经营场所面积标准可以适当降低,具体标准由市文化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旱冰场、酒吧、茶馆、餐厅等有音乐表演或者卡拉ok设备的场所和表演活动兼营娱乐项目的,参照《条例》和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整改;凡不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一律调离其他工作岗位或限期关闭。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01 1 1起施行。
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基本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休息时间,打卡签到,不无故缺席,不擅自缺席,有事请假。
(2)工作需要加班时,要服从安排。
(3)上岗前检查个人gfd,保持高昂的情绪和愉快的心情。
(4)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做。
(5)值班时不得吃零食、吸烟、招待客人或接听私人电话。
(6)不要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费,私自收回扣,不要随意收受礼品。
(7)不要乱动客人的物品,不要拿客人丢失和遗弃的物品。
(8)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与客人或领导同事发生争执。
(9)爱护公物,节约能源。
(10)不要依次收费,收费标准不会随意更改。
(11)未经同意,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所有内部管理资料及相关消息。
2.着装和仪容
(1)服装:按照公司规定工作。
(2)工牌:所有员工的工牌都要佩戴在左胸指定位置。
(3)鞋子:工作时间穿指定的工作鞋,鞋面干净,不赤脚穿鞋。女人穿肉色袜子,男人穿深色袜子。
(4)头发:每天洗头,保证无头无发,而且要粘均匀,不要蓬头垢面。男人不捂耳朵,女人不披披肩。
(5)面部:女员工淡妆上班,男员工随时保证面部干净。
(6)不得佩戴手机、BP机及相关物品。
(7)开工前自检gfd。
3、车身规格
(1)站姿:坚持站姿服务,挺胸、收腹、收肩,双脚分开约15cm,站姿优雅,绵带微笑。
(2)直视委托人,不要斜眼看客人或东张西望,也不要依赖任何东西,不要把口袋伸进去,把腰伸进去,扶着肩膀,有不良习惯。
(3)双手自然下垂或交叉。女性以V型为主,男性双脚分开与肩同宽。
4.礼貌和礼貌
(1)熟悉问候语言,主动问候客人,能够根据时间、地点、场合、接待对象准确运用问候礼仪。
(2)熟悉称呼礼仪,根据客人应用不同的称呼方式,尽量记住客人的姓氏和职务,以便再次见面时准确称呼。
(3)熟悉应答礼仪,回答准确,反应灵敏,根据场景适当应答。
(4)熟悉问候礼仪,根据问候和告别注意礼仪顺序和形式,使用友好准确的语言适当示意。
(5)掌握操作礼仪,规范服务操作,不打扰客人,礼貌大方。
(6)客人经过时,主动打招呼,领导经过时,主动点头。
(7)对客人始终表现出谦虚、简单、自然的表情、微笑和真诚。
(8)尊重客人的习惯、风俗和动作,根据客人的习惯和要求提供服务。
(9)与客人交谈时,保持微笑,保持平稳的语气,站直,站得高,体态优美,注意倾听,不打岔,注意力集中,时刻表示尊重。
5、工作职责(服务员)
(1)熟悉本区域的设施设备和项目特点,负责本区域的接待和安排,随时为客人提供有效的服务。
(2)具备本地区娱乐项目的基本知识,热情大方,积极主动,礼貌接待客人,引导并安排客人入座,善于运用语言技巧为客人提供最佳服务。解决客人的要求和难题。
(3)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在主管领导的安排下,保持设施设备清洁、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4)负责现场所需的日常工作事项,保证业务需要。
(5)遵守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6)与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员工紧密合作,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根据公司的标准内容,指导新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