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民营经济政策
1.继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各部门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认定、认证、指定或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稳步推进市场准入有效性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应对机制,完善典型案例收集和通报制度。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体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加强反垄断执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消除对竞争的限制。
3.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 * *共享制度,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增强信用良好企业的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进行惩戒。
4.完善市场化重组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有发展前景和救助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程序。推动企业破产法修订,完善配套制度。
5.完善融资支持政策体系:完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券商参与的市场化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完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采集,推广“信用易贷”等服务模式。
6.完善预防和清理欠费机制:建立欠费定期公开、咨询指导、主动执法等制度。加强商业票据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完善清欠制度与审计、监督检查的正常对接机制。
7.强化人才和就业需求: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完善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连续性政策机制。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民营经济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发展环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型就业形式劳动者权益保护,发挥平台企业扩大就业作用。
8.完善配套政策直接准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接准入机制作用,推进涉企资金直接准入。加大对企业补贴资金的公示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对民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免申请、即享”政策支持机制,推进告知承诺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9.加强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依法依规履行企业相关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过渡期。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指导。支持各级政府部门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企业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制定和评估中的作用。
10.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执法司法中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和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及产权的强制措施,避免超越权限、范围、金额和期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11.构建从源头上防治民营企业腐败的体制机制: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挪用资金、行贿等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涉案财产追缴处置机制。
12,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和行为保全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
13.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监管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和预见性。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易性,杜绝选择性执法,让企业“自证其罪”监管。
14.完善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制定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定期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畅通涉企违规收费举报投诉渠道,建立问题线索部门共享移送规范机制,综合采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15.引导和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做到治理规范、制衡有效、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16.支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攻关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重点行业龙头民营科技企业、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17.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应用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低成本、模块化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的推广应用。
18.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成品设计研发延伸;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序参与海外项目,走出去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19.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鼓励民营企业自愿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工资分配制度,提高职工享受企业发展成果的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促进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发展,投资边境地区建设,促进边疆繁荣富民。
20.依法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完善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置“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推出一批“开绿灯”的投资案例。全面提高资本治理效率,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
21.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积极稳妥地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作为私营经济人的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2.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开阔国际视野,大胆敢干,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家的示范作用,按规定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大力培育民营经济企业家精神,及时总结推广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经验。
23.加强民营经济代表队伍建设:优化民营经济代表队伍结构,完善遴选机制,兼顾不同地区、行业、规模企业,适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
24.完善民营经济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完善民营经济人员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完善民营中小企业培训体系,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领域、多层次培训体系。
25.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亲清政商关系,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建立新型的双向亲清统一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诚相待,真诚接触民营企业家,主动为他们服务,依法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亲中有度、明中有为。
26.引导全社会对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有一个客观、正确、全面的认识: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27.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凝聚倡导创新创业的正能量,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对民营经济人合法经营中的失误和失败给予理解、宽容和帮助。
28.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承担促进繁荣的社会责任,积极构建企业内部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全体员工利益建设,使企业发展成果更加公平惠及全体员工。
29.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中央和地方的联动。支持工商联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健康成长中更好发挥作用。
30.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已出台政策的监督落实,重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护产权、促进创业等政策,完善评价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维权平台,完善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办理程序和监督考核机制。
31.及时总结评估:在与宏观政策导向的一致性评估中,开展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专项评估和评估。完善我国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民营经济的统计监测和评价,必要时研究编制统一规范的民营经济发展指数。
发展民营经济的作用;
1,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和明晰化,有利于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2.民营经济的运行机制最接近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在民营经济中得到充分体现,因此民营经济对国有经济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加供给,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民营经济相对分散,规模小,容易吸收劳动力,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
5.民营经济有助于调动各种积极性。由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特点不同于传统的经济形式,所以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都能充分调动起来。
6.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培养和造就了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