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权与姓名权的区别
法律解析: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其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不限于在户籍登记机关正式登记的公民真实姓名。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其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每个人都享有身份权。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如人身权、监护权、亲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