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具体学科是什么?
法学(英文:science of)是研究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又称法理学或法学。其研究对象包括法律的产生、本质、特征、形式、发展、功能、制定和实施及其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学是社会科学中的一门专门科学,研究具体的社会现象“规律”及其规律。法律肯定了法律对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于是,法律就成了教育所有人守法的特殊价值。法律思想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法”字在中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起有“法理学”之名。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皮亚努斯(Ulpianus)将“法律”一词定义为:人与神之间事务的概念,对正义与非正义的研究。现代法理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对于法律与科学的关系,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主要涉及到价值论研究是否科学的问题。法律的词源是1。“法律”一词的拉丁语Jurisprudentia至少出现在公元前3世纪末的罗马,意思是系统的、有组织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知识。古罗马法学家曾经给“法”下过一个经典的定义:“法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学问;这是一门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德语、法语、英语和西班牙语都在法理学的基础上发展了自己的指代“法律”的词汇,其内容不断丰富,含义也越来越深刻。2.法律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刑名之术”或“刑名之学”。据考证,虽然“法”字正式出现是在魏明帝设立“法学博士”之后,但“法”之学自汉代就已存在,主要是对现存法律进行注释。中国古代的“法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南北朝时期。不过,当时使用的“法理学”一词的含义还是比较接近“法学”的。中国古代的“法”字与现代西方国家的“法”的概念有很大不同。3.现代汉语中的“法”字最早是从日本传入的。1868首次使用日本法学家津田真道翻译法理学、法学、德语Rechtswissenschaft等英语词汇,并做了详细的解释。这个词是“戊戌变法”前后传入中国的。/view/373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