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权变更为目的的资产评估需要哪些资料?

股权转让评估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申请材料

1.资产评估申报清单(以审计数据申报)

2.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3.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对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4.被评估单位历史收入和成本的详细统计,以及未来经营和收入状况的预测表和预测说明。

5.在建未完工实物资产项目介绍、建设进度及营业收入(项目概况)

6.被评估企业在相关部门抵押、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抵押、质押证明、政府部门对质押的批准文件等。

7.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的会计报表,以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8.被评估企业前五年收入成本统计表(按收费类型)(同时提供电子版)。

9.被评估企业未来至少五年收入期的收入、成本、费用预测表(按收费类型预测)(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综合信息

1,经济行为(股权转让)文件

(1)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上级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的批复意见等书面文件。

(三)股权转让协议。

2.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被评估企业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历次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4.被评估企业概况(格式见资产评估相关事项说明的相关部分)。

5.被评估企业的组织结构和长期股权投资关系图。

6.被评估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的报告及清单。

三。被评估企业的流动资产和负债情况

1,现金盘点表;银行存(贷)款确认书、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柜员声明

2.大额往来账户确认函

3.大额往来款项发生的依据:明细账页、会计凭证和历年原始凭证(如购销合同、购销发票和出入库单据等。);

4.如涉及诉讼、坏账、未偿负债,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果经常账户长期拖欠,请提供相关信息。

5.库存盘点表和外储请提供相应基准日的仓储单位确认函;近期大宗存货的采购发票;存货购销制度的介绍及异地储存存货的证明文件;产品销售发票、产品价格表、生产经营统计表

6.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的发生基础

7.贷款:关于偿还贷款本息的专项说明;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长短期贷款仍欠本息的确认函。

四、机械设备(汽车)信息

1.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汽车)盘点表;

2、机械设备采购发票和采购合同、机械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包括运行记录、事故记录、维修记录等。)、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安装位置示意图;

3、车辆行驶证和购车发票、行驶里程;车辆行驶证上的名称不符的,要写专门说明,注明属于本单位(并由车主在行驶证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4、重要设备和汽车照片

动词 (verb的缩写)建筑物(库存房地产)

1.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建筑物清查表;房屋及建筑物申报的账面原值的构成及相关依据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城市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报告等。

3.厂区总平面图及室外管线图(给水、污水、燃气、供热、蒸汽、电线电缆等。)

4.房屋总平面图;房屋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5.主要辅助设备清单;水电利用

6.工业厂房等重要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请提供建设工程工程量、工程预算、工程决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施工合同。

7、地方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差调整文件(协助)

8.当地建筑材料的预算价格(协助提供)

9.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当前当地市场条件(销售价格或建筑和安装成本)(提供援助)

10,地方工程造价信息

11.可用于独立经营并能独立盈利的建筑物的收入状况及金额的说明。

12,主要房屋及构筑物照片

13,房屋分层用途及建筑面积;租赁合同或业务相关信息

14、关于估价对象的其他特别说明

不及物动词在建工程

1.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清单表;提供记录值的构成及相关依据。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国有土地使用证(临时证需出具缴纳出让金的票据);

5.定点通知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红线图和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和立面图;

7.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包括项目开工概况、进展情况、完成目的等。);工程进度(横道图)及安排;

8 .施工预算(包括土建和安装);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9.提供相关费用单据和合同;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七。土地使用权

1.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清查表;提供入账价值的构成及相关依据: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开发费用等。土地被收购时支付。

2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齐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协议或者有关划拨批准文件。

3.房产规划资料:(1)土地红线图、总平面图、土地位置图;(2)土地开发规划说明和平面图;(3)土地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标准及规划部门的批复。

4.房产现状数据:(1)工程地质、地貌(形状、坡度、障碍物等)数据。)和自然环境(生态、景观等。);(2)宗地内外基础设施开发程度及费用情况(道路、电力、电信、自来水、污水、燃气、热力、平整);(三)商业服务设施配套资料;

5、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在征收农用地的情况下,待估土地的土地利用类型构成和征地前的具体亩数;

6、当地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人均耕地亩数;

7、当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信息,如拆迁安置文件及其实施细则等。

8.地方基准地价资料:基准地价表(图)、土地等级图(图)、基准地价定义(估价基准日、权利状况及使用年限、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等。)、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及对应的因素条件说明表。

9.房地产周边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案例(序号、地块编号、地块位置、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规划用途、出让方式、出让年限、起拍价、成交价格、成交时间、竞买人、基准地价水平、备注)

10,地方政府关于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相关规定;

11,房产所在区域的通货膨胀指数和地价上涨指数。

八。其他无形资产

1,产权证(复印件)

(1)重要技术相关资产(R&D设备、生产设备)产权(合同或协议)文件复印件;

(二)专利权或者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3)公司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历史沿革、行业情况、主要业务类型、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趋势等。).

(四)非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产权申报;

2、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的电子信息。

3.需要提供的特殊文件

(1)数量大、金额大的技术产品销售合同、协议复印件;

(2)技术用户(评价)报告;

4.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简介,包括:名称、开发周期、申请时间、行业类别、适用产品或领域、申请简介,以及相关专利(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开发、生产、评估和用户使用、专利登记和费用等证明文件。

5.评估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在基准日的技术特征、先进和成熟程度,是否具有独特性或改进性,是否可以替代或更新,类似或相关技术的简要情况;

6.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开发成本,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和辅助材料的单耗和价格,人工成本、制造成本、管理、财务和销售费用等。;

7.评估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在基准日的预期适用性,包括所需追加的资金投入,以及经济、技术、设备、工艺、原材料、环境等前提和基础条件。;

8.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产品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在评估基准日应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的未来收入概况、盈利能力、成本费用;专利(专有)技术的预计经济寿命、预计产品市场份额、产销量、单价等。;专利(专有技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让;适用税种、税率和享受的税收优惠等。;

9.专利技术、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和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竞争力分析(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是否存在市场垄断(或部分垄断)的可能性及垄断期限;生产发展潜力预测和发展思路、所需资金投入、相关产业对其发展的影响等。;

10.经营风险分析(市场风险、金融风险、国家政策风险等。)的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产品在评估基准日的情况;

11.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产品在评估基准日的销售或推广计划、经营战略和长期战略目标;

九、长期股权投资

1.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被投资单位基本情况、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公司章程、会计报表等。;

2.评估申报清单:每个长期投资单位一套。

十、债权评估项目另行规定。

1.涉及抵押(质押)、担保、诉讼的资产及相关信息;

2.清算假设下优先债务和优先扣除费用的计算。

注:1。以上所有资料需由提供方盖章,相关人员签字的需签字。

2.可以同时提供电子版。

3.以上仅为初步信息列表,评估时结合现场情况另行收集补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