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
刑法是规定什么是犯罪,应当为此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的法律。
刑法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一切犯罪行为。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比如赔偿和债务。主要解决民事纠纷。触犯刑律就是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2.他们有不同的目的。
民法是一部权利法典,告诉人们享有什么权利。
刑法是规定义务,告诉人们不要做什么,后果和惩罚的法律。
3.两者的规范对象不同。
刑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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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调整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只是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社会活动,受民法调整。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它是掌握政权统治秩序,保护阶级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的法律。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对犯罪分子应给予什么刑事处罚。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
广义的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非刑法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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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的作用:
主刑是一种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属于其他刑种的刑种。我国刑法规定的主要刑种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作为主刑的补充而适用的刑罚,但也可以独立适用。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另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也可以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这其实是一种附加刑。
中国的刑罚通过有主体、有遵循、有配合、有轻重、有联系的设计方法,是一个严密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一种惩罚都有其特定的内容和作用。
刑罚的多样性是为了适应犯罪性质和情节的多样性,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贯彻区别对待的原则。因此,这几种刑罚是符合我国打击犯罪的实际需要的。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某些利益的剥夺,如剥夺其自由、剥夺其政治权利、剥夺其财产等等。因此,刑罚必然会对被判刑人造成痛苦,产生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这就是刑罚的属性。正是这种属性使得惩罚起到了惩罚、惩戒、威慑的作用。
同时,刑罚也包含着谴责的因素,是对罪犯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是国家对其罪行的严厉谴责。因为刑罚是对某种犯罪行为和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人进行谴责,使人认识到犯罪是不能做的,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对不起国家和人民的,所以这种谴责是另一种教育。
社会主义惩罚是惩罚与教育的辩证统一。惩罚和教育是中国刑罚的内容属性。单纯的处罚和单纯的教育不处罚都不是处罚。
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惩罚和教育是达到惩罚目的的手段。
特殊预防是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再次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量刑时,除少数罪行极其严重必须处死的以外,依法判处死刑。对于其他犯罪分子,主要是通过惩罚和教育,把他们改造成为善良、悔过、自强的新人,遵纪守法,化害为利,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我国改造罪犯的实践证明,通过惩罚和教育,大多数罪犯都能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和自己犯罪的社会思想根源。
一般的预防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对社会中的那些不稳定分子,即可能犯罪的人进行警示,防止他们违法走上犯罪道路。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身作则百害而无一利”、“以身作则”。
为什么人民法院有时会选择典型案例,大张旗鼓地公开宣判?罪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为什么要发布通告?主要目的是警告和威慑少数不稳定分子,从而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
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广大人民群众也可以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警惕性和打击犯罪的积极性。司法机关只有充分、广泛地依靠群众,加入到打击犯罪的斗争中来,才能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的目的。
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在于:
第一,基础不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只能是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大于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的人承担,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承担。对自己的罪行负责,反对牵连他人,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只有参与犯罪的人才能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其他没有参与犯罪的人,无论与犯罪人的关系如何,都不能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程序不同。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来决定。其他法律责任不通过刑事诉讼确定。确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主要是国家司法机关的任务,但不是绝对的。
在某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也可以解决刑事责任问题。比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于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
第三,后果不同。刑事处罚之后往往是刑事责任,这是最严厉的国家制裁手段。不仅可以剥夺被判刑人的财产,还可以剥夺其人身自由、政治权利甚至生命。其他法律责任不会造成处罚这样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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