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冒商标产品如何判刑?

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数据

假冒商标罪的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国家商标管理系统。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

(2)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假冒商标的行为有三种:一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第二,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三是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3)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实践中,大部分是以销售劣质商品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也有一部分是出于狭隘的心理,以故意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产品的声誉为目的。

(4)犯罪主体是工商企事业单位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公民个人。直接责任人是指直接决定、指挥、策划或者实施假冒商标行为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在认定本罪时,要注意区分一般假冒商标罪和假冒商标罪的界限。

百度百科_假冒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