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和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非法侵入住宅案件;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例;
6.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变更管辖的,从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