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和出口的确切定义是什么?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总贸易和专业贸易

一、一般贸易

总贸易是“专业化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界划分的进出口贸易。所有进入该国的货物归类为总进口;所有离开该国的货物都被归类为总出口。出口总额还包括国内产品出口和未加工进口货物出口。进口总额加上出口总额就是一个国家的贸易总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前苏联、东欧等国家都采用这一分类标准。

2.特殊行业

专业化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按照通关情况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货物和从保税仓库进入关境的货物才归类为特殊进口。外国货物入境时,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在进入关境前,不列为特殊进口。从中国境内运出关境的国内产品和进口后加工后运出关境的商人,归类为特殊出口。专业化进口加上专业化出口被称为专业化贸易量。德国、意大利等国家采用这一分类标准。

进出口交换比率

贸易条件(TERM of trade)也叫交换价格或贸易价格,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比,也就是说一单位出口商品可以交换多少进口商品。由出口价格指数和进口价格指数计算得出。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以某期为基期,先计算基期进出口比价为100,再计算对比期进出口比价,再与基期对比,如果大于100,说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优惠;如果小于100,说明贸易条件比基期差,汇兑收益比基期差。

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内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设计(分布图)等。它是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无形财产。

服务性行业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个成员的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的领土提供服务;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在任何其他成员的领土内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以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卫生和社会服务、旅游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

一.有形贸易

有形贸易是“无形贸易”的对称,指的是商品的进出口贸易。因为商口是看得见的有形物体,所以货物的进出口称为有形进出口,即有形贸易。国际贸易中有许多种有形商品。为了便于统计,联合国秘书处在1950起草了联合国标准国际贸易分类,并分别在1960和1974进行了修订。在1974的修订中,将国际贸易商品分为10大类、63个章、233组、786组、1924个基本项。这10商品是:以食用为主的食品和活畜(0);饮料和香烟(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原料(2);矿物燃料、润滑油和相关原材料(3);动物和植物脂肪和油(4);未列出的化学品和相关产品(5);成品(6)主要按原材料分类;机械和运输设备(7);杂项产品(8);没有分类的kita商品(9)。在国际贸易中,0-4类商品一般称为初级产品,5-8类商品称为成品。

二。无形贸易

无形贸易是“有形贸易”的对称,是指因劳务或其他非实物商品的进出口而产生的收入和支出。主要包括:

1.运输费、保险费、商品加工费、装卸费等一切与商品进出口有关的辅助费用的收支。;

2.与商品进出口无关的其他收支,如国际旅游费用、外交人员费用、侨民汇款、专利特许权使用费、国外投资汇回的股息和红利、在国外服务的公司或个人的收支等。上述项目中的收入称为“无形出口”;上述项目中的支出称为“无形进口”。

有形贸易是通过海关清关的,所以其金额显示在一个国家的海关统计中;无形贸易不办理海关手续,其金额不体现在海关统计中,而是显示在一国的国际收支中。

再出口和再进口

一.再出口

转口是指外商进口后不经加工制造再出口,也称再出口。转口贸易主要与转口贸易有关。

第二,再进口(Re-import)

再进口是指国内货物出口到国外,不经加工进口到国内,也叫再进口。再进口多是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造成的。

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和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第二,间接贸易。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和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个国家是转口。转口贸易是指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即使货物直接从生产国运输到消费国,只要它们之间没有直接的贸易关系,而是第三国转口分别与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