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为什么要加快国企改革发展?

一、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末,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144700家,总资产85.3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917万亿元,在册职工3672.4万人,离退休职工1650人。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25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8万亿元,上缴税金3.45万亿元,分别占全社会工商企业的35%、43%和40%。其中,SASAC监管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分别占全国国有企业的765438±0.2%、87.3%、80.7%、75.8%。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经济体制改革中心环节的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进,走过了艰难的历程。从改革开放初期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扩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措施将国有企业引入市场,大致用了15年。之后,通过“抓大放小”、退出困难企业、政企分开办社会职能、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用了约10年时间,解决了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后暴露出的结构不合理、机制不适应、社会负担重、历史包袱重、企业冗员严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阐述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方向、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从65438到0998,开始实施国企改革发展的“三年攻坚”,为新世纪国企改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1)国有企业布局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通过重组、兼并、租赁、出售,国有企业逐步退出中小企业层面,国有企业战线大幅缩减,布局结构得到优化。二是通过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用了十多年时间,使5010家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平稳有序退出市场,妥善安置职工。三是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生产加工行业逐步退出。在39个工业行业中,18行业占国有企业总产值的比重不足10%,国有资本更多地集中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和领域。第四,一批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财富》世界500强国有企业数量从2003年的6家增加到2012年的54家。

(2)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政企分开迈出实质性步伐。随着财政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财政预算不再安排支出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性质,也不再安排资金弥补企业经营亏损,银行也不再为困难企业输血。国有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承担对外责任,成为独立法人。二是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投资者的公共管理职能初步分离。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大原则。各级国资委的成立,实现了政府机构设置中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的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责任定位。三是国有企业监管模式不断完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重大责任追究等机制,使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建立根据管理层的业绩、风险和责任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的制度,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职工收入分配调节;加强产权转让监管,形成覆盖全国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平台,从制度上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财务监督、外派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和检查监督,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基本形成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关键环节监管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收益权。同时,充分尊重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从2003年的30.4%提高到2011的72%。二是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的要求,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机构。在部分地方国有企业和50家中央企业开展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三是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国有企业普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竞岗制和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的基本工资制。积极探索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拔任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全球共有65,438+0,465,438+0个中央企业高级管理岗位,共选拔了60万名各级管理人员。

(四)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显著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显现。

一是业务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大幅提升。2003年至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从10.73万亿元增长到39.25万亿元,年均增长17.6%;净利润从3202.3亿元增长到1.94万亿元,年均增长25.2%;上缴税金从8361.6亿元增长到3.45万亿元,年均增长1.9%。截止2011年末,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5.3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9.17万亿元,分别是2003年的4.3倍和3.5倍。二是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11年末,我国国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214000件,其中中央企业137000件。大企业已经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中央企业拥有科技活跃分子和R&D人员1.25万人,其中两院院士226人。载人航天、探月、深海钻井平台、深潜探测等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典范。三是“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国际化经营能力显著增强。2010年,中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499亿美元,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538亿美元。截至2011年末,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3.1万亿元,营业收入3.5万亿元,净利润10345亿元,分别占全部中央企业的11%、16.9%和65438%。第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能源企业克服价格倒挂困难,全力保障电力和成品油供应。电网电信企业全力投入“村村通”工程,为保障市场供应、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国有企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节约标准煤4900万吨,是国家节能考核目标的1.8倍,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明显减少,为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国有企业为实现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发展成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3年至2011年,国有企业共缴纳税收17.1万亿元,占2011年全国税收的38.4%;截至2011年末,全国国有企业划拨社保基金国有股2119亿元,占社保基金财务总收入的43.1%;从2007年开始,国有企业开始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企业积极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规范职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和劳动者合法权益,还承担了1655.3万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援疆援藏和各项社会公益事业。92家中央企业确定了189个扶贫工作重点县,44家企业在新疆、40家企业在西藏开展了各种对口支援工作。在应对雨雪冰冻和汶川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中,在支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国庆60周年阅兵等重大活动中,国有企业勇挑重担,发挥关键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充分证明,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公有制和市场经济是可以有效结合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探索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继续坚持。

二、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改革仍在进行中,还存在许多体制、机制、结构、历史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国有企业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是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大型国有企业母公司层面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相对缓慢,存续资产整体上市等制度性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解决。国有企业规范的董事会建设还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中。董事会考核和外部董事选拔任用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是企业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经营者行政管理色彩依然存在,特别是缺乏市场化退出渠道。一些国有企业需要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真正形成。三是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国企倾向于重发展轻改革,重速度轻效率。此外,外部环境更加复杂,维稳压力加大,改革成本上升。他们害怕突破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领域的改革进展比较缓慢。

(2)国有企业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布局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一是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仍分布在传统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较低。一些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扩大规模和增加投资,由外延式扩张方式向内涵式增长方式转变的任务相当艰巨。一些行业产业集中度低,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核心竞争力不强,重复建设、恶性竞争、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二是企业创新能力亟待提升。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R&D投资强度还比较低,技术创新能力还比较弱。他们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很多核心关键技术还受制于人。三是国际化经营能力比较弱。国有企业跨国经营指数远低于国际水平,缺乏适合国际化经营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一些企业缺乏国际化经营的整体战略和发展规划,海外经营风险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重大海外经营风险和资产损失时有发生。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应由企业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仍由政府审批,一些地方政府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倾向越来越大,各类重复检查越来越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尚未实现,仍有大量国有资产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造成政策多头、监管规则不统一、资源配置分散、运营效率低下。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职责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分离不到位,存在较大重叠。由于体制摇摆,一些已经交给特设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又回到政府部门进行行政管理。国有自然资源、金融、文化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建立。三是国资监管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管理、资本经营预算、境外资产监管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国资监管机构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的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干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4)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仍然较重。

第一,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没有完全分离。以央企为例。截至2011年底,中央企业拥有医院、学校、管理的社区等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家,每年对其费用补贴数百亿元。第二,退休人员的管理和弱势群体的帮助需要大量的补贴。目前,中央企业退休人员523.6万人,困难职工1多万人。所以企业需要承担很多管理等负担。第三,厂办集体的改革难度更大,解决国有企业的厂办集体问题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三、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许多可以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挑战。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肩负着更重要的责任和更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调整,加强创新,强化管理,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具备条件的大型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需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加快公司制改革。继续完善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等特殊行业改革措施,根据行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加快铁路、邮政、盐业企业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行、有效制衡的机制。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第二,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三统一、三结合”的出资人制度。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性质和职责,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快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合理配置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探索不同性质国有企业分类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有效性。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完善职工收入分配调节模式,形成激励和约束有效结合的机制。促进出资人监督、审计、纪检监察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外派监事会制度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产、文化资产、行政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第三,努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重组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参股、上市、重组等方式加快“走出去”步伐。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代表国家实力、配置全球资源、参与国际竞争的世界级企业。引导企业突出主业,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剥离重组非主业资产。积极运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是加快国有经济转型升级。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调整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以信息化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加快实现规模化生产。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增强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参与跨国并购,提升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层次。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和运营效率。

五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企业社会负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大型集体企业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问题。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研究解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妥善安置转岗职工,做好职工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六是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国有企业牢记使命责任,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努力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构建以人为本和谐企业的表率,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切实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国有企业积极承担援疆援藏任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把建设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人才、党员和工人队伍贯穿于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的始终。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确保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弘扬和培育国有企业先进精神。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探索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专题审议,充分体现了他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加快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