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

一、深化结构性改革

1.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统筹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教师培训、就业等政策,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同步进行的原则,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产教融合、特色办学的原则,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格局, 推动一批年轻的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院校转型,建设一批与地方产业和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相匹配的职业院校。

2.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建立学院、行业、企业、社区共同参与的学院理事会或董事会管理体制。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出台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按照教育家和企业家复合标准选拔培养职业学校校长,加快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校长队伍。推进青岛市职业教育名校长培训工程,建设青岛市职业教育名校长企业家工作室。依托高校、名企等优质资源,建设高校(名企)名校长、企业家工作室移动站。

3.激发职业院校活力。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分配制度改革,允许职业院校将部分创收收入纳入绩效工资分配。逐步建立职业院校绩效资助制度。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办学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机制。

4.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教育成果的机制。完善以培训结果为导向、以培训质量为核心的政府购买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机制。对非政府举办或未纳入预算的职业院校,采取政府购买成果的方式,建立预算内投入的长效机制。

第二,完善发展机制

5.创新终身教育发展机制。将终身教育纳入全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体系,统筹安排推进。落实国家发展终身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各级政府对终身教育的经费投入。依托青岛开放大学等机构,加快青岛远程教育资源库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建设。到2020年,全市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配置率达到100%,80%以上的镇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达到省级标准。探索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相互转换和积累的“学分银行”,促进各类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服务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支持各设区市创建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6.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立以职业院校、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机构为重点的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竞赛选拔和激励机制,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层次多层次、培训载体多样化。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型职业农民。

7.统筹职业教育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与产业发展联系紧密、就业促进效应明显的职业院校发展。改善技工院校的办学条件。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基金,探索设立职业教育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支持职业教育改革。

8.支持青岛创业大学发展。在资金、土地等方面支持青岛创业大学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在各区市、青岛市有条件的高校和部分职业院校设立青岛创业大学分校。青岛市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政府资助的创业培训。当年参加过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的,不再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第三,提高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质量

9.发挥企业在办学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校企合作,引导行业骨干企业主动将其产业需求与合作高校专业设置对接,与合作高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确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层次结构和专业类别,完善行业与专业一体化合作机制。引导行业骨干企业主动将专业标准与合作院校课程内容对接,推动职业院校将生产标准融入教学内容,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发培训课程、编写培训教材。引导行业骨干企业积极推进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的衔接,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建设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设施,培养师资,与职业院校监控培训质量。

10.加快建设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依法组建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含技工教育集团,下同),积极探索以产权为纽带、校企结合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建立健全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在招生、就业、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培训等方面,依法赋予职教集团必要的行政管理权和财权,促进职教集团内部的实质性融合,鼓励职教集团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

11.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机制。将企业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纳入推荐评估、政府贴息贷款等评价体系。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税收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作用,落实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企业家借助企业和自身品牌资源组织或参与职业教育,投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鼓励行业骨干企业以托管、入股、并购等方式主动参与职业院校建设。

12.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和就业准入制度。开展重点领域就业准入制度检查,及时纠正企业违规行为。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且拒不改正的企业,应当依法收取其应承担的职工教育经费,统筹用于职业教育。

第四,加快基础能力建设

13.实施现代职业教育“百千万”工程。到2020年,围绕全市百亿产业链和现代服务业主导产业,重点建设10所具有鲜明青岛特色、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品牌职业院校;建设100个以上内涵丰富、辐射能力强的市级重点专业;培养1000多名产学研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培养30万名以上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现职业教育培养能力和质量的双提升。

14.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统筹区域产业结构、产业特点、人口规模和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主动对接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职业教育园区和职业院校。启动青岛现代制造业职教园、即墨职教园、青岛技师学院二期建设,推进青岛现代服务业职教园、西部职教园选址、征地和规划设计,相关规划指标在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应当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并优先审批和施工。

15.加快全市职业培训平台建设。依托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加快职业培训公共平台建设,开展人力资源统计、预测和供求信息发布,逐步构建集提前预约、信息查询、自主选择、服务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培训服务模式,促进职业培训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16.构建职业教育研究网络。依托青岛市高校和研究机构,推进职业教育协同创新,构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研究网络,重点加强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就业形势、人才培养模式、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教学和课程标准、职业教育国际化等方面的研究,为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组织领导

17.落实责任分工。市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全市现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协调解决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

18.加强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要改进督导评估方式,加强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监督。要建立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程度、财政投入与人才培养产出效率、毕业生对口就业率、就业稳定率、职业定位与发展评价等评价指标体系,实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通过第三方机构定期对职业院校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