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设立自贸区应该怎么做?

国家提出了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的八项要求和措施。

第一,提高货物贸易开放水平。与自由贸易伙伴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相互开放货物贸易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二是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有序开放,放开育儿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外资准入限制。在与自由贸易伙伴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负面清单谈判模式。

三是放宽投资准入。大力推进投资市场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大幅提高中国与自由贸易伙伴的双向投资准入。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各项试点,加强与自由贸易伙伴的货币合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四是推动规则谈判。积极参与符合中国需要的自由贸易区规则问题的谈判。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及其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发展水平和治理能力,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新议题的谈判。

五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原产地实施管理,积极探索在更大范围内实施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申报制度。改革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加强海关稽查等领域合作,逐步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受理。

六是推进监管合作。加强与自由贸易伙伴关于各自监管体系的信息交流,促进监管体系、程序、方法和标准的适当整合,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

七是促进自然人流动。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人员出入境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第八,加强经济技术合作。适当纳入产业合作、发展合作、全球价值链等经济技术合作议题,促进中国与自由贸易伙伴的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