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条件
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申报企业类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面向对象。在湛江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
(三)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且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专职科研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四)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五)管理机制。研发机构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申建公益类市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面向对象。在湛江市内注册登记的非企业独立法人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和科技创新公***服务机构。
(二)研发投入。必须能保证落实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600万元。
(三)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且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专职科研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四)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五)管理机制。研发机构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