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人才发展?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国家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增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活力,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受益。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依托农村优势特色资源,支持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十二条国家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增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利益。

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依托农村优势特色资源,支持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推进良种培育、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对外开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国家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分品种确定保障目标,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体系。

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高标准农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第十五条国家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育种基础、前沿和应用技术研究,实施农作物、畜禽等良种培育和育种技术攻关,鼓励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优良品种推广,建立和实施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六条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增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农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平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农业投入品等领域创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国家完善农业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成果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农业科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