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法律分析:提高政法队伍的履职能力是新形势下建设现代政法队伍的现实需要。对此,意见特别提出,要提高政法干警的执法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媒介素养和社会交往能力。“随着科技进步、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和利益格局的巨大变化,新案件、疑难案件、涉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增长,一大批专业训练有素、各种考验、清正廉洁、明辨非理性的法官、检察官、干警得以付诸实践。”张文显说。在具体措施上,意见提出,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评价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奖励、荣誉激励等方面充分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快建立能上能下、庸人自扰的选人用人机制。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特殊岗位招录政策,制定政法专业人才差异化管理办法,建立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专门人才奖励制度,落实特殊人才特殊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人才特殊聘用制度。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升履职能力,是建设现代化政法队伍的现实需要。对此,意见特别提出,要提高政法干警的执法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媒介素养和社会交往能力。“随着科技进步、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和利益格局的巨大变化,新案件、疑难案件、涉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增长,一大批专业训练有素、各种考验、清正廉洁、明辨非理性的法官、检察官、干警得以付诸实践。”张文显说。在具体措施上,意见提出,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评价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奖励、荣誉激励等方面充分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快建立能上能下、庸人自扰的选人用人机制。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特殊岗位招录政策,制定政法专业人才差异化管理办法,建立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专门人才奖励制度,落实特殊人才特殊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人才特殊聘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