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把英语翻译成汉语。
这个真的很难。主要困难是经济学的专有名词(反托拉斯法、反竞争、市场优势等。)和许多引文,但我已翻译如下。个人觉得还不错~
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
20世纪80年代,专利权的支付与过去严格执行的反垄断法的放松密切相关。如前所述,反垄断法一直在培养这种观点,知识产权造成了垄断,所以与反垄断法相矛盾。整个20世纪80年代,反垄断法逐渐认识到,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并不一定“在任何相关市场造成垄断甚至市场优势”。(引自《韦伯与洛克,1991:在注29》)。美国司法部强调其立场如下:非凡的成就、敏锐的决策、远见或运气所导致的市场优势甚至垄断并不违法。知识产权所有者有权享受其产权所带来的市场优势。
里根政府更注重美国工业在世界市场上的有效竞争力,将其较为放纵的反垄断法写入1982的《反垄断法关于合并的划分规定》。在芝加哥经济研究所的影响下,这一新规定抛弃了芝加哥研究所所持价格理论所享有的集中市场结构的民粹主义论点。这种观点认为,反竞争的商业行为是那些减少产量和提高价格的行为。而那些增加产出的商业行为支持竞争。(卖出,1988:158).与早期的方法相比,根据芝加哥研究所的“高水平的市场集中和市场优势活动是效率的象征”(Esiner,1991: 105)。1982的规定给出了“相关市场”的扩展定义;这有一种纵容的效果。这一规定允许引入非结构化因素,如对长期竞争很重要的外国公司或新技术的控股。(艾斯纳,1991: 198)。司法部指出,“反托拉斯法的使用不能不妨碍对改善竞争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