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费用收费标准2023

劳动争议诉讼费用2023的收费标准需要具体分析。以下是分析:劳动关系存在时就会发生劳动争议,很多时候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只能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费由财政保障;

(2)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受理费为每件10元。主张劳动报酬的,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申请仲裁的日期。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将开庭的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内,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

3.超过654.38+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缴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

8.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按0.7%缴纳;

9.超过654.38+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支付0.5%。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