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方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首先,在公司收购中,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收购方根据尽职调查报告披露的问题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资质、债务、技术人才数量、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都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再次,目标公司的商业信誉和信用信息同样重要,如果出现问题,往往会对未来产生影响。最后,不要急功近利,做好充分的准备,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具体采集步骤如下:

1协商达成收购意向,预付一定金额的收购意向金,如最终未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返还意向金。

2尽职调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务、债权、员工保险、工商登记、重大合同等进行尽职调查,特别是对目标公司出具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进行验证。

3.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老股东作为转让方,新股东作为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通常侧重于债权债务承担时间的界定,以及资产、公章等凭证的交接。老股东出具相关承诺或提供其他担保,保证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债权债务的真实性。

4.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交出公司的执照,资产和人员。支付所有股权转让资金。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