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政策措施

第一,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改善创新环境。

将《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纳入省级立法规划,适时出台。通过立法,对企业技术创新进行统一规划,确定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规范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的行为和责任,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法律支持。

二、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利用政策手段,引导全社会关注企业技术创新。

按照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要求,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应用现代信息手段,定期发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指南。充分调动产学研各方面的创新活力。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创新项目建设、产学研结合和创新成果转化。各地也要制定相应政策,加大对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引导和支持。

三、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重点支持企业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不同形式进入企业,成为企业的R&D机构。鼓励企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专业R&D机构,或通过合资、投资、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实现与机构的联盟。每年支持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促进其成果转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国际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合作交流。

第四,加强重点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每年评选30家左右省级优秀企业技术中心,优先享受政府专项资金。定期发布企业创新项目投资指南,吸引科研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我省企业技术创新建设。通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能力建设和提升。

五、推进行业或区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加大对应用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真正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支柱产业。根据“十一五”技术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选择一批重点和* * *技术项目,公开招标攻关。鼓励以咨询、检测、培训、研发等多种形式建立行业或区域性技术中心,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集成优势,鼓励中心跟踪和参与科技、产业等领域的国家重大重点项目,使其成为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主体。鼓励大型企业技术中心拓展服务行业的功能,积极引导其发展成为行业技术中心。

不及物动词促进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

引导企业将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纳入国家和国际标准,掌握技术经济竞争的主动权。从专利和技术标准的角度,支持一批在战略或关键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自主开发的专利技术进行国外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发起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推进我省专利、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建设。

七、完善考核、监督和激励机制。完善企业技术中心绩效评价体系。

评价的主要内容是R&D投资、自主知识产权、R&D企业预算机制、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及创新效果。对技术中心企业的评价指标、统计口径、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进行系统科学的设计,并进行动态管理,使其更加符合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政府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充分利用有限资金。每年对省级优秀新产品、优秀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带动全社会关注企业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