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过去的表现

王律师及其律师团队办理法律事务1000余件,其中多件被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人民日报、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东方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等国内外多家权威媒体报道,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1.1.被各大媒体誉为“特大贩毒案,无罪释放”──马涉嫌贩卖海洛因10500克(无罪释放)。

2.龚涉嫌诈骗、虚构注册资本(无罪释放)

3.被称为“佛山史上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钟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市值两亿多元(免死)。

4.三水市委副秘书长陈某被评为广东省十大案件,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二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改变一审贪污罪性质,死刑缓期执行)。

5.深圳和深圳常委王涉嫌挪用数亿元资金、合同诈骗、公司职员受贿罪(轻判有期徒刑六年)。

6.被称为“惊动中央高层的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例”──谢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3000多万元(轻判有期徒刑五年)。

7.李涉嫌抢劫罪(一审改判死刑,二审死刑缓期执行)

8.某市某电信公司副总裁牟磊涉嫌贪污受贿案(无罪释放)

9.被称为“粤西打黑第一案”——李等人涉嫌绑架罪(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10.王等人涉嫌贪污人民币近300万元(检察院撤销案件,予以释放)。

11.2004备受媒体、法律界、政界关注的“中国妨害公务案”──黄涉嫌妨害公务案(轻判一年两个月)。

12.梁涉嫌诈骗罪(检察院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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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央视纪念改革开放30年十大“坐标”案件,“中国行政第一案”——陈某诉佛山市经委行政侵权案(续)。

2.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企业家”的廖起诉广东省质监局和肇庆市质监局行政违法(双方达成和解)。

3.被誉为“中国交通系统十大案例”的──陈某诉某交通局行政违法审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发交通局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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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2010被中央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全国媒体广泛报道,被高层领导签批“诉讼诈骗”的离婚案——赖与邹离婚纠纷案(判赖雪莲获得巨额家庭财产)

2.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诉李商标权、商标侵权纠纷案。

3.广州新智安置实业有限公司诉吴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4.广东某酒店与某建工集团公司工程款纠纷案。

5.某贸易集团股权纠纷案

6.广州启德航空民航售票处、广州广州民航协会(“抢劫空白票”赔偿纠纷案)。

7.一起上市公司合并纠纷案。

8.谢某诉王某“房改产权纠纷案”(转败为胜)

9.广东粤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中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合同纠纷案(圆满解决)

10.新力地产诉侨福地产、牟林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1.吴某诉澳大利亚华人婚姻欺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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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2001中国检察系统成功监督案件实例──广州市华港电子厂诉郑东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再审案(撤销法院一、二审判决,成功阻止执行该厂合法财产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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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律师曾在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工作七年,期间从事翻译、中外谈判、管理等工作,熟悉现代企业运作。2004年至2006年,全职担任某品牌房产中介公司CEO,成绩斐然。他为超过100家单位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1.深圳市人民政府

2.广州市人事局

3.广州经济委员会

4茂名市人民政府

5.中国南方电网

6.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7.广东电视台

8.广州钢铁集团

9.广州轻工业集团

10.广州纺织集团

11.广州地铁公司

12.广州汽车工业集团

1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4.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和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15.中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6.茂名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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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各方要求,在上述一些案件中使用了假名。

王律师工作经历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10至今)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1—2010.10)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4—2009.438+02)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4月—2002年4月)

广东光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1998—2000年3月)

在珠海经济特区中外合资玻璃纤维有限公司(1988—1995)从事翻译、中外谈判、管理工作。

王的律师教育背景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1995—1998)

东京大学实训(1993)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实务培训(1992)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日本语言文学专业(1984—1988)

王律师相关资质

助理翻译(1990)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992)

取得律师资格证(1995)

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1998)

王律师工作语言

粤语、普通话和日语

王律师学术著作

王律师信奉努力创造未来,经典论证成就品牌,被誉为“实战型大律师”;同时,他又善于从办案中反思司法现实,并将其提升为理论巨著,因此也被称为“思想反思型律师”。他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也颇丰。曾参与政法院校编写的《中国刑法》教材的编写,在《现代法学》、《法律与实践》、《刑事控制的概念》、《被告人沉默权的规定》等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近20万字。发表在《律师中国》、《检察日报》、《律师与法制》、《南方日报》、《东方早报》等权威实务刊物以及主流大众媒体上的《财产刑存废再讨论》、《入世与法院改革——来自律师的声音》、《跨世纪的中国律师思想》、《司法公正——中国人的世纪梦想》《刑法》第306条已修改》、《信宜政府诉紫金矿业回归以人为本》等司法实践总结和时评著作400余篇;著作有《打赢之道——刑事辩护实务启示录》、《金玉良言——律师生涯启示录》、《胜者为王——与你分享如何在法庭上打赢》、《感人篇章——法庭辩护艺术欣赏》、《酷刑制度控制论》、《新劳动立法下给老板的金玉良言》(企业应用版)、《打赢之道——刑事辩护实务启示录》。其中,《于今·闫亮——律师生涯启示录》被誉为“律师入门教材,客户聘请律师的灯塔”,获得2008年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一等奖。

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