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和新颖性的申请条件
各地“专、新”的申报条件总体符合国家相关条件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专、新”的申报条件也进行了调整和创新。以下是福建专业化新的申请条件:
1,在我省注册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企业最近一年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最近两年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10%且保持盈利(由于2020年疫情,最近两年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作为今年申报省内“特色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必备条件)。
3.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3年以上,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6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3位。
4.创新能力。企业设立R&D机构。近两年R&D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3%,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近3年内至少制定或修订了1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至少1项与业务领域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5.管理。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获得至少1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拥有自己的品牌。同时,申报企业不得具有福建省《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限制性条件”。
专业化创新申请条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展国家专业化创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关于支持专业化创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洛鸣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展第三批专业化创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参考以上信息:福建省人民政府: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福建省“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