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反垄断法是一种经济行政法,属于公法范畴;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知识产权法,属于私法范畴。反垄断法调整的目的是禁止和限制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正当竞争的自由,鼓励经营者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目的是禁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合法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竞争的公平性,鼓励经营者积极参与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其合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条* * *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