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鸿蒙系统商标复审被驳回的原因是什么?

5月12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审判庭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判决,华为公司对“鸿蒙系统”商标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原因是有类似的商标。

对此,网友热议,有网友开始为华为出谋划策:“买下对方,或者改名。”

值得注意的是,5月11日,有消息称华为将于5月18日举办鸿蒙系统连接合作伙伴峰会。据蔡东Choice数据显示,今日,鸿蒙系统概念股领涨概念板块,何润软件上涨20%,亚太股份、梦网科技、常山北明、九阳股份也涨停。

华为的主张被驳回: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5月12日公布的《北京市知识产权法行政判决书》显示,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8307327号“鸿蒙系统”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为由,作出被诉决定,驳回起诉。

根据判决,本案中,争议商标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于2065438+2009年5月申请的第38307327号纯文字商标“鸿蒙系统”。引用商标1为图形组合商标“CRM鸿蒙系统与地图”,其中文识别部分为“鸿蒙系统”。引用商标为纯文字商标“鸿蒙系统”。

引用商标1由北京海岸鸿蒙系统标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7日申请,专用期为2022年4月6日。引用商标II由河北鸿蒙系统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申请,专用期限为2023年2月6日。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华为“鸿蒙系统”商标诉讼请求被驳回!鸿蒙系统生态将有大动作,这只概念股“20cm”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