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拆房子还是农民生活?
1.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一般有几种情况: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行政村合并和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征收补偿。2.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什么?是啊!虽然这几年农村很多年轻人都出去打工挣钱了,种地也不再是农民唯一的收入来源,但是农村的人并没有全部离开,土地也没有荒废。在老一辈人眼里,土地依然是生存之本。除了房子,大多数农村家庭都是两代父母子女甚至三代子女同住:一个院子,各住一套房子。对于这样的家庭来说,意味着他们很可能需要买一套三室一厅四室一厅甚至五六室一厅的房子,或者买两三套房子住在现有的家庭里!
3.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是对房屋和土地的分别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分开。
4.对于彻头彻尾的农村人来说,拆迁可能是一个最快致富的机会。纵观这几年,有多少村庄因为城市建设征用农村土地而全部脱贫致富。尤其是靠近一些一线城市的地方,由于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商到处买地建房,城市土地有限,必然向郊区和周边发展。大量开发商疯狂买地,使得周边农村的低房价快速上涨。农村一旦发展起来,农民可以得到很多补偿。对于农村人来说,怎么能不期待呢?
5.有什么坏处:占用农田,占用宅基地。
我们可能听说过城市拆迁,但对农村拆迁有点陌生。其实城市发展离不开土地支持,城市内部的土地改造要花很多钱,而农村土地相对多一些,在拆迁安置上自然会节省很多成本。对于农村拆迁重建,自然会涉及到补偿问题。那你知道吗?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有几种情况: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行政村合并和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征收补偿。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是房地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分开。
新农村建设
1.新农村建设是指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情况下,经民主表决同意,新建规划的新房,并拆除宅基地上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
这种拆迁的合理补偿标准:村民居住的现有合法建筑面积不得减少,生活水平不得降低。
2.新农村建设不会废除农村建制。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住区的宅基地上申请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行政村合并房屋拆迁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和人口数量,按照有利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范围的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行政村合并的前提是* * *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办理审批手续。因此,行政村的合并必须事先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2.行政村合并一般需要撤销两个以上的村建制。被征收土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被撤销,建制未撤销,但不具备异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调换与货币补偿等值的产权房。其具体计算为:(被拆房屋单价合二为一+同面积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基准价格+价格补贴)×被拆房屋建筑面积。
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是指村民的身份变成了城市居民,宅基地变成了国有,但原来的土地没有经过合法的征收补偿程序。城中村改造中,拆迁村民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应当对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进行补偿,并按照现有用途和周围同类房屋价格对房屋进行补偿或安置。
国家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
1.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村里提供宅基地进行重建的方式,此时拆迁方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第二种情况,如果村里不再提供宅基地,这个补偿就比较复杂了。一般情况下,按照当地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进行补偿,会导致被拆迁人生活水平下降,这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2.具体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的房地产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的房地产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取得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不提供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这些是农村拆迁的补偿标准。一旦遇到房屋拆迁,要了解一些补偿条款,否则一旦签了协议,很容易掉入陷阱,造成一些损失,对大家都不公平。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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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有权参与农村房屋拆迁吗?农村房屋拆迁不要求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当然可以。
房屋拆迁,户籍属于城市,房子在农村。拆迁算农村拆迁还是城市拆迁?根据房屋位置计算房屋拆迁补偿。既然你的房子位于农村,当然是按照农村产权补偿标准计算,和户籍无关。
农村房屋拆迁,户口迁出的农民还能拿到拆迁款吗?这个问题有具体政策,看似可能,但很少。建议咨询当地拆迁办。
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该怎么办?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1.土地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对农村村民房屋另行补偿。
草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具体的补偿安置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修正案草案对上述三项规定进行了修改。
2.征地补偿增加了宅基地补偿和社保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农民房屋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对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在国有土地上提供房屋,不能提供的按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在城市规划区外,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按新建住房成本给予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1.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分别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分开。农村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宅基地拆迁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个是宅基地补偿,一个是房屋补偿。因为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这部分补偿属于村集体,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者。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所以房屋的补偿属于村民。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就要把宅基地重新分配给村民,让他们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
2.土地补偿的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是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直接支付给你你的宅基地;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安置区内以不同的低价折合成多少平米来安置你。
还有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对象是财产所有权,包括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瓜果蔬菜等。补偿标准的执行要非常详细,一栏一栏的明确。这个你可以问当地有关部门。一般只有一种补偿,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用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由宅基地位置补偿价格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位置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参考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格,由区县人民参照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和城市规划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依法批准,不得超过控制标准。房屋置换成新平均价格是指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被拆迁宅基地房屋置换成新的平均价格,具体标准由县* * *根据上述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的范围内确定。人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和农民生活状况确定。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如下:
1.拆迁补偿中确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依法批准,不得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承认。
依法批准的宅基地超过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之前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过控制标准的部分,可按区县人民的规定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2.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注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建筑文件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但确属居民长期占用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的房屋,其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 *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报区、县人民* * *批准后执行;属于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办法实施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在房屋拆迁时不予承认。
3.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农村村民,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 * *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方式补偿安置宅基地的除外。
4.拆迁占用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除按照本办法规定给予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拆迁占地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6.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安置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拆迁占地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和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7.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农村拆迁应该先拨款还是先拆迁?拆迁标准是什么?最新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土地年度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组成。1.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征地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于刚刚播种的作物,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生产成本。对于正在生长的作物,最高赔偿额以第一季度的产值为基础。可以收获的农作物、油籽和嫩蔬菜不会得到补偿。对多年生经济树木,应尽可能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而必须砍伐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价值给予补偿。对于用材树,树的主人会无偿砍伐。四。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征地需要搬迁铁路、公路、高压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费。应参照相关标准支付。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要求,各种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数额,应当在市、县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规定。二。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年度统计报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为准。三、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能使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已在2003年3月20日的《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沈伟峰,北京著名拆迁律师,北京人民大学法学硕士。2000年起从事法律服务行业,现任北京市申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伟峰律师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在办案中,善于抓住案件的核心和关键,从最本质、最关键的问题入手,认真负责地办案,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自执业以来,他的客户对办案结果的满意度一直在90%以上。他的实践信条是:受人信任,忠于他人;永远做人民律师,永远为弱势群体服务。
农村拆迁,农民的房子是按房算还是按全面积评估。
农村拆迁是先赔,还是先拆房子?农村到处都一样,先补偿后拆迁。只是补偿的主体不同,城市是房屋的主人。农村土地是集体的,所以先给村委会,再给个人。所以农村的赔偿要看好,到时候不要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