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切需求:比较优势理论、资源禀赋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对中国发展的影响
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党和政府就开始从根本上改造和改变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制度,想在中国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过三年的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1957初步建立和形成了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
新中国的经济体制是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逐步转变中形成的,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没收官僚资本,完成土地改革,统一财政和经济。没收官僚资本使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确立了全民所有制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土地改革完成,地主所有制改为农民所有制,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统一财政和经济,包括控制主要商品,加强市场、价格和财务管理,并进一步统一财政收支、统一物资调度和统一货币发行,以1952实现了财政状况的根本改善。这为形成新的经济体制和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二步,基本上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三大改革基本完成,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这是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第三步,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建立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1953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重点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后来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对工业、物资、交通等部门的国营企业和部分公私合营企业主要实行直接计划和实物调拨,对财政、信贷和劳动工资也实行统一征收、统一储存和统一分配。由此形成了以计划体制为中心的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
关于这一体制的形成,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建国初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国面临着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统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逐步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的艰巨任务。当时在很多方面制度还没有完全统一,在社会主义改造的方法和步骤上,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了很大的创新。
二、1958-1966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探索
“大跃进”时期,“左”的思想盛行,经济决策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失误,从属于实现“大跃进”的目标,经济体制出现了许多突变。
第一,在所有制上,急于追求“一所大学两所大学”,搞“升级”“过渡”,企图尽快实现全民所有制下的单一国有经济和国家管理。农村开展人民公社运动,小合作社并入大合作社,自留地基本废除,行政合作社整合。城市改造“剩余私有制”基本上废除了个体经济和个体经营,限制了集体经济和集体经营,一部分改造或合并为国有企业,经营方式、购销形式、分配权和法律统一。这就脱离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导致了“* * *风”、“浮夸风”和盲目指挥。
第二,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不加分析就下放管理权,实际上是“大手笔”。针对过去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下放管理权力是必要的,但当时没有分析就太多了。
第三,在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上,也需要扩大企业的权限,但这无助于增强企业在整个经济混乱中的活力。当时规定减少强制性指标,实行全额利润分成制。企业有权自行调整机构和人员,自行处理固定资产。由于缺乏正确的领导,指标层层抬高,企业失去正常管理,经济效益大打折扣。
第四,在分配制度上,农村和城市都在搞“一平二调”,进一步发展了平均主义,大大挫伤了农民和工人的积极性。在表面上积极努力的掩盖下,劳动生产率正在下降。
鉴于大跃进给国民经济造成的严重困难,中央政府决定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八字方针的中心是调整。这一政策在1962年召开“七千人大会”时得到了全面贯彻。实行这一政策,在减少投资规模、减缓发展速度、恢复工农业生产和抑制通货膨胀、保证人民最低生活水平的同时,在经济制度上也有相应的对策。
首先,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管理,搞好综合平衡。为了克服无政府主义和分散主义,经济管理应该集中统一。
其次,我们开始关注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为了纠正否定价值规律的错误,我们注重运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运行。
第三,制定各种管理条例,加强经济监督。为了制止近年来在各经济领域引起的混乱,除了农业六十条以外,我们还先后制定了工业七十条、商业四十条、手工业三十五条、高等教育六十条、科学研究四十条以及计划和财政的各种工作条例。
在调整过程中,对体制改革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我们尝试成立信托,以经济组织管理经济,按照专业协调的原则,在工业和交通部门设立一些国家、地区和地方的公司;改革企业管理体制,根据工业第七十条,要求国家对企业实行“五保”,对企业实行“五包”,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进物资管理,要求参照商业部门的做法,合理安排流通环节,按经济区设置供应网点;试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即固定工与合同工、临时工、工人与农民并存,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半工半读并存;适当扩大地方管理权限,在继续加强集中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将一些应该由地方政府管理的事情下放给地方政府,包括计划保持灵活性,增加财政预备费比例,赋予物资分配调整权限等。在调整时期,体制演变以集中统一为调整任务,取得了很大成绩,克服了困难,经济迅速恢复,效益逐步提高,出现了难得的好局面。
三、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以行政手段为主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基本“解体”。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大加强。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基本确立,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综合国力大幅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其主要表现是:
一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发展。
农村改革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长足进展:普遍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取消了“人民公社”制度;取消农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实行合同订货制;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已经放开,国家对粮食、棉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服装产品实行保护性价格;鼓励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和非农产业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发展迅速;贸工农一体化和产供销“一条龙”建设得到推进,农业产业化方兴未艾,因地制宜、适度规模、集约经营也得到发展,小城镇迅速崛起。可以说,改革后,农村作为传统经济中自然经济最强、经济发展水平最弱的环节,基本上率先进入了市场经济的轨道。农村新经济体制的实施和政策的不断开放,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创造了人间奇迹,对改革开放的其他方面起到了巨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第二,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已经确定并发挥了巨大作用。
过去指令性计划无处不在,无所不包,涵盖了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改革后,农产品生产指令性计划全部取消,国家仅对九大类农产品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
在工业总产值中,国家计划安排的比重从1979年的70%以上下降到目前的4.6%;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工业产品只有12种,只生产了一部分,仅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1%,比改革前下降了90%。95%以上的工业消费品都是由生产者根据市场供求决定生产和价格的。在商品零售总额中,国家管理价格占商品总值的比重从1979的95%以上下降到7.2%左右。全国统一的商品市场基本形成。要素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已经形成。截至2月底1998,沪深两市上市证券总数已达999只,上市公司851家,总市值2142亿元,投资者3989万人。
第三,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管理制度正在形成和发展。
虽然目前许多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举步维艰,但与改革前相比,其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抓大放小”战略和“三改一强”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在积极进行。公司制、兼并、联合、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破产、出售等重组改制的具体形式灵活多样。国有资本正在从一些低效领域和难以进入的领域向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行业转移,从而大大提高了国有经济的质量和品质。这不仅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也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很多国企都在从工厂制向公司制转变;产品经营正在向资本经营转变;单一投资者正在向多元化投资者转变;分散化、小型化的企业开始转向联合化、集团化。但是,国有企业冗员、债务、社会负担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竞争条件和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国有经济与市场的结合,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改革,正处于关键时刻。
第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体制,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增添了新的内容。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经济成分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提出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方针,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鼓励个体私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彻底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格局。国有经济结构有了很大调整,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大大增强。如1978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4488.2亿元,固定资产净值为3201.4亿元;1977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分别达到54620.8亿元和38878.5亿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10.2倍和近10倍。公有制经济和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基本实现。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这种所有制形式不仅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而且有利于形成一批有竞争、有活力的市场机制。
第五,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的机制和手段日益成熟和完善。
中国在改革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手段时,没有放任市场放任自流,而是稳步加强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一是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突破。从1980到1994,实行了“收支分层次”的财政体制,建立了以中央与地方事权分离为基础的分税制,基本建立了适应市场要求的新的财税体制框架,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其次,金融体制改革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初步建立,调控方式有了很大改进。一个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分离,地方股份合作银行和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已经形成。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制度已经实现。统一、开放、有序、监管严格的金融市场体系稳步发展。此外,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开辟了多种融资渠道,重视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总之,新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国家越来越多地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社会经济活动。
由于形成了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在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的同时,经济稳定性不断增强。1978-1997,经济增长率之差,即年最高增长率与最低增长率之差为11.4个百分点;改革开放前的26年,经济增速的区间高达48.6个百分点。特别是当前,国民经济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态势,标志着我国成功摆脱了历史上多次出现的大起大落、通货膨胀的困扰,开始走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六,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建立和实施。
过去我们实行高度集中的平均主义分配管理制度,严重压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改革是从废除平均主义开始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决贯彻邓小平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政策,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把个人的有效贡献与经济利益挂钩,有效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已经基本上被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所取代;单一的分配格局已被按劳分配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所取代。为了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逐步理顺初次分配关系的同时,要注意建立以税收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体系。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正在从实物分配向货币化分配转变,停止福利分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保障性住房供应制度。
第七,市场经济法规和新的经济秩序逐步形成。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法制越需要全面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快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改革的步伐。据统计,1979-1997年末,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法律和法律问题决定328件,国务院发布和批准行政法规791件和一批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区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约17000件。为适应市场经济国际化,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中国签署了一系列国际公约,这也为中国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八,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的大舞台上。
改革开放初期,建立了4个经济特区,开放了14个沿海港口城市。后来海南特区、浦东开发区成立,一系列边境口岸、内陆城市、开发区相继建立,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初步建立了适应国际惯例的对外经济运行机制。外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化。1994年底以来,国家取消外汇收支计划,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增长到197年的3251亿美元,增长了近15倍。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从第32位上升到10位。政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截至1997年底,已有41家全国大中型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募集资金95.6亿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和利用外资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开放以来,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超过3700亿美元,其中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近2300亿美元。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30多万个,从业人员1750万人。自1993以来,中国已连续五年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海外投资也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截至1997年末,境外设立企业超过5000家,覆盖全球139个国家和地区。在充分利用外资的同时,也要注意有效规避外债风险。
总之,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资源的行政命令和计划垂直配置方式基本转变为市场多元竞争和水平配置方式;实现了从票源紧缺的卖方市场向产品种类繁多的买方市场的转变;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经济向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经济的转变;经济运行从以“短缺”为特征的供给约束型向以市场需求约束和资源约束相结合为特征的类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在从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国民经济由大起大落转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改革开放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使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