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仲裁委仲裁合法吗?

法律主观性:

北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有效,仲裁裁决和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如果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海仲裁委员会和北海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北海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作出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又不同意的,根据《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